社保 “第六险”——长护险,已明确 积极“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”

RFPI大中华管理中心

RFPI大中华管理中心

  1. 课程提供商登录
  2. RFPI美国官网
  3. 登录 / 注册
当前位置: 首页>资讯中心>行业动态>社保 “第六险”——长护险,已明确 积极“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”

社保 “第六险”——长护险,已明确 积极“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”

发布时间 2024-09-30

9 月 11 日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明确提出 “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”。此前,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也对 “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” 作出了部署。

长护险作为社保 “第六险”,在 2016 年便开启了制度试点。当时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选定 15 个城市开展长护险试点工作,到 2020 年,监管部门将试点城市扩大至 49 个。从最新试点运行情况看,参保人群持续扩大。《2023 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》显示,2023 年,49 个试点城市参加长护险人数达 18330.87 万,享受待遇人数 134.29 万,基金收入 243.63 亿元,基金支出 118.56 亿元。

长护险制度试点的成功,一方面得益于政策的支持与引导。各地长护险试点机制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相挂钩,筹资主要源于医保统筹基金、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,且在政策激励下个人缴费占比低。另一方面,我国面临人口老龄化,失能老人数量增加,对长护险的需求快速增长。此外,各地大力建设服务体系,也提升了参保人群的积极性。

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长护险制度试点,头部寿险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承保经验。例如,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形成了独特的 “江苏模式”,已开展 70 余个试点项目,覆盖 16 个省市 3800 多万人。在镇江市,中国人寿作为最大片区的主承保公司,采取多项措施建立服务中心,扩大政策知晓度。无锡市的参保流程明确,失能参保人员经多道程序后可享受待遇。除中国人寿外,中国人保、中国太保等头部险企也积极参与试点。

针对商业长护险发展,多位业内人士表示,目前长护险制度试点参保规模虽然不小,但还没有在全国普及。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,市场对商业长护险的需求将出现快速增长,但目前商业长护险的规模仍很小,险企仍需借鉴长护险制度试点的成功经验,优化产品定价,提升保险服务,以激活长护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功能。